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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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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强化教育提醒和严管严督,做到严抓严管、敢抓敢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切实增强廉洁意识、筑牢初心使命,遵守节日纪律,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安全过节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清明节期间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本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祀物品;严禁接受本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游玩、住宿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以及其他违纪违法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将切实加强对清明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结。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加强检查督促,积极防范和及时查处节日期间违纪违规问题。

          举报电话:49578007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纪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