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03 浏览次数: 0
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正风肃纪成果,营造浓厚清廉学校建设氛围,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就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红线,严守纪律要求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全体干部职工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认清“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祀及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共物资、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参与祭祀、踏青、游玩、探亲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红色教育、工会活动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攀比浪费、大操大办;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二、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本组织、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细化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聚焦关键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组织、各单位“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坚决反对特权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
三、巩固监督成效,严防“四风”反弹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坚持问题导向,把节日期间深化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在节日期间,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坚决刹住“四风”,推动化风成俗。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纪委
市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